关于申请人撤回预重整申请暨预重整程序终止公告

关于申请人撤回预重整申请暨预重整程序终止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1 浏览次数:74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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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人撤回预重整申请暨预重整程序终止公告

(2025)云集预管字第029号

四川云集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2025年12月30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川0114破申11号决定书,决定对四川云集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云集公司”或“债务人”)进行预重整,并于2026年1月5日作出(2025)川0114破申1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预重整管理人。

预重整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机构选聘、债权登记与审查、招募重整投资人等各项工作。截至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截止时间,唯一报名投资人华昇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未向预重整管理人提交正式的重整投资方案,亦未申请再次延期或说明合理理由,本次投资人招募未成功。

2026年5月12日,四川云集公司向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及预重整管理人递交申请书,表示已自主与合规私募基金达成三年期整体对价收购意向,收购对价可足额覆盖公司全部债务,故请求撤回预重整申请。2026年5月28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川0114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予以准许。

根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预重整程序自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四川云集公司撤回预重整申请时自然终止,预重整管理人履职亦至此结束。

预重整管理人机构衷心感谢受案法院和全体债权人、预重整期间的协作单位,也包括债务人在内的所有破产程序当事人、参与人的信任与支持。

特此公告。

四川云集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章)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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