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阶段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办法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阶段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办法

发布时间:2026-02-09 浏览次数:15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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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预重整阶段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办法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州中院”)于2026年2月5日作出《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对债权人申请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亿晶光电”)与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常州亿晶”)预重整予以备案登记。两家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通知书》,自行聘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引导人(以下简称“预重整引导人”),开展预重整阶段的各项工作。

现预重整引导人决定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由同一审计和评估机构对两家公司开展审计、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审计工作内容

1. 以2026年2月5日为基准日(预重整备案登记日),根据亿晶光电、常州亿晶的实际情况和预重整程序的特点,对两家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为预重整引导人的债权审查工作、诉讼仲裁等提供财务数据支持;

3.根据预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预重整引导人、法院或监管部门决定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项目审计;

4. 根据预重整引导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相关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二)评估工作内容

1.以2026年2月5日为基准日(预重整备案登记日),根据亿晶光电、常州亿晶的实际情况和预重整程序的特点,对两家公司进行整体财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重整状态下的资产评估、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的资产评估(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并出具相关报告;

2.根据预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预重整引导人、法院或监管部门决定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项目评估;

3.根据预重整引导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相关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三)工作要求

1.审计、评估机构一经选定,须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入驻企业,开始工作;

2.企业财务审计和整体资产评估须在30日内完成;

3.其他单项审计、单项评估须在10日内完成;

4.预重整引导人、法院或监管部门临时决定的其他项目审计、评估,届时协商确定完成时间。

如未来常州中院裁定受理两家公司重整后,需要对两家公司出具的审计、评估、偿债能力分析及其他报告进行相应调整或报告过期后需要出具的新的或补充报告的,审计、评估机构应予以配合并且不再要求额外增加费用。

二、竞聘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评估资格证书并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注册的机构;

(二)近五年承接过上市公司重整、预重整案件的审计、评估业务,且该等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已得到法院裁定批准;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派驻现场负责人执业年限15年以上,且分别具备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派驻现场负责人近三年内均未受过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及行政监管措施(含警示函),没有不良记录。

    三、报名和遴选流程

(一)报名时间

意向报名者应在2026年2月13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扫描件,加密)发送至预重整引导人邮箱:sqq19872014@ct-partners.com.cn;联系人:舒律师,联系电话:18951771550;发送时请备注“亿晶光电、常州亿晶遴选审计/评估机构报名材料”,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报名材料

1.机构的资质证照、业绩证明;

2.项目组成员名单、资质证书及简历(包括派驻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及由相关案件项目经验证明);

3.项目方案(包括工作方案、报价方案等);

4. 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5. 认为与本次业务有关的其他书面资料。

四、遴选方式

   (一)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竞聘机构向预重整引导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接受本办法所示全部内容。

(二)遴选规则

在竞聘机构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根据竞聘机构的报名材料,决定其分值,总分100分(另有加分项10分),分值最高者中选。评分标准如下:

图像


(三)遴选程序

1.预重整引导人将商请相关方面组建遴选委员会予以遴选,并邀请相关方监督、指导,竞聘机构拟派驻现场负责人应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遴选现场接受询问。

遴选时间及地点如下:

遴选时间:2026年2月14日上午10:00

遴选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金武路18号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区9楼会议室

2.遴选结束后,预重整引导人于3日内向中选人送达确认书,中选人应在预重整引导人规定时间内进场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预重整引导人。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以预重整引导人书面通知为准。

特此告知。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引导人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引导人

2026年2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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