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9 浏览次数:26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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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6年5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作出(2026)京01破申407号《决定书》,决定对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启动预重整,并于2026年5月28日作出(2026)京01破申407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易华录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帮助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现临时管理人就易华录预重整案债权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易华录债权人请于2026年6月28日(含当日)前,根据《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见附件,以下简称《债权申报指引》)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是否有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为减少各债权人出行压力,此次申报采取“线上提交+线下邮寄”的方式进行。债权人完成线上网络提交后,临时管理人将尽快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请债权人接到临时管理人电话通知后,及时将相关材料邮寄至临时管理人处。

《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附件范本,请登录上述债权申报网址查阅和下载。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并及时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网址: 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5968201

联系人:易华录临时管理人

电子邮箱:ehualuguanliren@vip.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院华录大厦9层

联系电话:15010591279、15010591029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二、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一)如未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易华录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的债权申报继续有效,无需再行申报;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阶段作出的债权审查结论,以及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作出的对债权审查结论无异议、同意相关议案、决议、方案等事项的意思表示,在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易华录重整后继续有效。

(二)未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重整程序中继续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易华录预重整相关事项并行使权利。

(三)如未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易华录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等的材料继续有效,在重整程序中能够继续作为审查、确认债权的依据。如相关材料需进行补正、修改,债权人需根据重整程序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补正、修改。

本通知及其附件不视为临时管理人向债权人出具的法律意见,不视为临时管理人或易华录向债权人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亦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债权)的重新有效确认。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6年5月29日


附件

易华录预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pdf 下载
易华录预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pdf 下载
附件1:债权申报目录.pdf 下载
附件2:债权申报表.pdf 下载
附件3:债权申报说明.pdf 下载
附件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pdf 下载
附件5:授权委托书.pdf 下载
附件6:送达地址确认书.pdf 下载
附件7:承诺书.pdf 下载
易华录预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pdf 下载
易华录预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pdf 下载
附件1:债权申报目录.pdf 下载
附件2:债权申报表.pdf 下载
附件3:债权申报说明.pdf 下载
附件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pdf 下载
附件5:授权委托书.pdf 下载
附件6:送达地址确认书.pdf 下载
附件7:承诺书.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