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宜福酒业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宜宾宜福酒业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4 浏览次数:13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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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宜福酒业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案

关于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宜福预管字第5号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10月28日作出(2026)川1502破申6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对宜宾宜福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福酒业公司”)开展预重整,并指定四川信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

预重整管理人为顺利高效推进宜福酒业公司预重整案工作,决定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22088534753

法定代表人:张德才

注册资本:25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
陈宗芬77.5%193.75
张德才22.5%56.25

经营范围:白酒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范围、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工作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宜福酒业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存货等。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次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对宜福酒业公司资产依法、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及时出具评估报告,报告中需要对涉及抵押、质押、融资租赁、留置、知识产权等事项的资产评估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及披露,配合预重整管理人对有财产担保债权进行审查确认。

2.预重整管理人要求的有关本案评估工作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评估报告的相关问题向当事人做出解释、说明。

3.预重整如因本案程序要求,可能需要评估机构出具其他报告的,以预重整管理人要求为准。

4.根据预重整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报名条件:

报名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报名机构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须同时具备出具资产类评估以及偿债能力分析等相关报告的资质和能力。

(二)本案系在司法框架下进行的破产案件,为保障程序公正,报名机构应当系入选《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的机构。

(三)报名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或者不得、不宜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

(四)报名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

(五)与预重整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四、需提交材料

(一)报名机构简介,包括营业执照、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拟派驻现场工作人员名单等。

(二)具备相关司法评估经验(提供以往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如合同复印件等)。

(三)本次专项评估项目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工作期限等。

(四)本次专项评估项目的收费方案,包括金额、付款方式及期限;报价需体现为具体、确定的金额,不得以收费比例作为报价方案。

(五)提交报名机构认可本公告内容且与宜福酒业公司无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且能勤勉尽职、对工作中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在预重整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评估工作的书面承诺书。

(六)报名机构联系方式(对接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送达地址等。

各报名机构盖章确认的报名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PDF扫描件一份、发送至预重整管理人邮箱)全部密封后现场递交或邮寄至预重整管理人处(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密封外包装需注明“宜宾宜福酒业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案招募评估机构报名材料”字样以及报名单位名称。

五、报名时间及评审时间

报名机构应于2026年11月11日18时前递交资料。报名以预重整管理人收到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准,未被选中的机构申报材料不予退回。报名期限截止后,预重整管理人将结合报名机构的数量等情况确定具体评选方式及时间,并另行通知各报名机构,请各报名机构及时关注管理人的通知或公开发布的相关信息。


请注意:若以邮寄方式投递报名文件,需在递交快递员后当日内及时电话联系本文第七条内的预重整管理人联系人。未电话告知的报名机构,即使报名文件已签收,也可视为报名无效。


六、选定规则

预重整管理人采取竞争方式选定评估机构,根据报价方案、规模、实力业绩、工作方案、完成时间等综合考虑,择优确定一家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三江口CBD长江公馆1栋3楼四川信和信(宜宾)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罗律师,17608469392。电子邮箱:luo100938324@163.com。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募系预重整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预重整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的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募系为及时推进案件程序、参照类案办理需求发布并遴选第三方机构备用,实际选定后并不构成对第三方的要约,如案件无相应需求,预重整管理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中选机构须全面、严格按照服务合同提供服务;如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现象导致合同解除,应承担相应责任。预重整管理人可通知备选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或重新组织遴选。

(四)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预重整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五)报名机构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公告的一切条款。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时间联络咨询公告所附联系人。

(六)若最终报名人数不足的,预重整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并结合工作需要在报名机构中直接选聘;预重整管理人亦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公告或通知等方式,调整、补充或完善相关事项,并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公告的权利。


四川信和信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宜福酒业-选聘评估机构公告.doc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