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柯瑞机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 债权申报通知

江苏柯瑞机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 债权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5 浏览次数:48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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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通知书

各申报人:

2025年12月2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仁宇峰科技创新产业园(江苏)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5)苏05破申16号决定书,决定对债务人江苏柯瑞机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以下简称“柯瑞公司”或“债务人”),并于同日作出(2025)苏05破申16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江苏海联海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对柯瑞公司享有债权(包括未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1月16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登记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本次债权登记中,利息、违约金、滞纳金、损失赔偿等派生债权的计息暂计至2025年12月2日(含当日)。各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登记债权视为正式受理破产后申报债权,但利息债权将由管理人追加计算至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日。

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757号隆祺丽景国际C栋10楼 江苏海联海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龚炯律师  联系电话:15250235520

邮箱:15250235520@126.com(需债权申报资料电子档的请邮箱联系)


江苏柯瑞机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年12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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