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瑞利美融加六(北京)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鹏瑞利美融加六(北京)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1 浏览次数:43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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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瑞利美融加六(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鹏瑞利美融加六(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6年9月11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根据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6)京0112破申25号《决定书》,决定对鹏瑞利美融加六(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融加六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于2026年9月11日作出(2026)京0112破申25号之一《决定书》,指定美融加六公司清算组担任美融加六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美融加六公司预重整工作,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就美融加六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美融加六公司债权人请于2026年10月11日前,根据《鹏瑞利美融加六(北京)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见附件,以下简称《债权申报指引》),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为减少各债权人出行压力,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电子邮箱+线下邮寄的申报形式。债权人完成线上网络提交后,临时管理人将尽快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请债权人接到临时管理人通知后,及时将相关材料邮寄至临时管理人处。

联系人:陈律师、林律师

联系电话:18519338935、17600471837  

联系邮箱:prlmrj6glr@163.com

线下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世界侨商中心三号楼18层共享办公室D区

电子邮箱申报:请申报人将所有申报材料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发送至上述联系邮箱,邮件主题请统一标注为“美融加六公司+债权人名称+债权申报材料”,扫描文件应当清晰可辨。

线下邮寄申报:请申报人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印装订后,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至上述线下邮寄地址,信封封面请标注“美融加六公司债权申报”字样,邮寄过程中请申报人自行关注物流进度,材料寄出后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告知管理人查收。

二、关于本次债权申报的特别说明

1.如未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美融加六公司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的债权申报继续有效,无需再行申报;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阶段作出的债权审查结论,以及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作出的对债权审查结论无异议、同意相关议案、决议、方案等事项的意思表示,在通州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美融加六公司重整后继续有效。

2.未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重整程序中继续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美融加六公司预重整相关事项并行使权利。

3.如未来通州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美融加六公司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等的材料继续有效,在重整程序中能够继续作为审查、确认债权的依据。如相关材料需进行补正、修改,债权人需根据重整程序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补正、修改。

4.如预重整期间需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本通知及其附件不视为临时管理人向债权人出具的法律意见,不视为临时管理人或美融加六公司向债权人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亦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债权)的重新有效确认。

请债权人尽快申报债权,以便临时管理人审查。避免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而影响债权认定、影响在预重整程序中的权利行使等。

特此公告。

附件:《鹏瑞利美融加六(北京)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

鹏瑞利美融加六(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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