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亿瑞陶瓷有限公司厂区内酚水处置单位选聘文件

关于南阳亿瑞陶瓷有限公司厂区内酚水处置单位选聘文件

公开时间:2025-12-04 公 开 人:南阳亿瑞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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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20日依法裁定受理山东瑞达磨具有限公司对南阳亿瑞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瑞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3月21日指定南阳中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与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初步调查,亿瑞公司厂区内有大量酚水积存,存在环境污染及安全隐患,为有效维护债务人资产安全和价值,管理人决定遵从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聘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负责厂区内酚水的安全处置工作。

为向各参选单位明确选聘原则、条件等有关内容,便于参选单位参选,管理人制定本选聘文件。本选聘文件全部内容对各参选单位均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参选单位如需管理人对选聘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请于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申请。

本选聘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一、项目名称

南阳亿瑞陶瓷有限公司厂区内酚水处置项目。

二、工程范围

亿瑞公司位于南阳市唐河县产业集聚区陶瓷产业园(唐枣路北500米)。根据现场勘察及相关主管部门现场检查要求,本次酚水处置范围与内容包括:

1、对厂区内积存的酚水进行全面的调查与评估,明确积存位置、水量、水质特征(如酚类物质浓度、pH值、其他相关污染物指标等)。

2、制定安全、合规、可行的酚水收集、临时储存、运输及最终处置方案。

3、负责实施酚水的收集、临时储存设施的搭建(如需)、安全运输至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4、确保整个处置过程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

5、处置完成后,提供完整的处置过程记录、转移联单及相关检测报告,确保处置流程可追溯、结果可验证。

6、除酚水处置外,在酚水处置完成后,参选单位亦需负责亿瑞公司厂区内积存酚水涉及的仓储池、储存设备、储存设施、储存装置等一切酚水储存容器的无害化拆解、拆除和处理工作。

7、协助管理人通过相关环保部门的核查或验收(如需)。

三、选聘要求

(一)资质及条件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包含危险废物经营、环保工程、环境污染治理等相关内容。

2、须具备本项目所需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涵盖酚类废物处置)等资质,并具备相应的环境工程或污染治理资质。

3、须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运输及处置能力。

4、须自行为参与项目人员购买相关足额保险(含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与环境损害相关的责任险等)。

5、管理人不接受机构之间组建联合体参选。

(二)承诺事项

1、承诺根据管理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酚水的调查、收集、运输及最终处置全部工作,并确保处置结果符合环保要求。如因处置不当导致环保部门处罚或要求整改的,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后续整改。

2、承诺指派足够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固定工作人员开展处置作业,且参与项目人员应遵守厂区各项管理规定及安全环保操作规程。

3、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环保处罚、无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由参选单位自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承诺。

4、承诺自行承担处置作业全过程的安全及环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安全、运输安全、防止泄漏和污染等。

5、承诺中选后先行全部垫资实施处置工作,无预付款且同意所有处置费用最迟可以在酚水全部处置完毕后再行给付,具体视亿瑞公司破产进度确定。

(三)特别要求说明

1、参选单位应按处置工作内容(如现场调查、收集、临时储存、运输、最终处置、技术服务、监测等)分项报价,报价含处置所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运输费、处置费(支付给合作方的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应急费用、保险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

2、报价为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需明确计量方式),且包工包料、包税费、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环保、包风险、包通过验收等方式承包,处置范围内的费用除管理人书面同意的变更外不调整。

3、报价为含税价格,应在每次收款前按管理人要求开具相应的发票。

(四)参选文件要求

参选单位需向管理人密封递交参选文件,内容包括:

1、加盖参选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参选单位印章的符合本项目处置所需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环保工程资质等)及参与项目人员的资质证书。

3、以上第(二)项“承诺事项”的书面承诺文件。

4、酚水处置方案,包括时间计划、人员安排、处置方案及安全作业方案等,其中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现场调查与评估方法;

(2)详细的收集、储存、运输方案(含安全措施);

(3)最终处置方案(明确处置方式、处置单位资质及能力说明);

(4)应急预案;

(5)参选单位认为的其他处置酚水必须的相关方案。

5、服务报价(含税价)。

6、为拟安排项目人员购买相关保险的书面证明文件。

(五)现场踏勘

附件图片仅供参考,参选单位须自行踏勘现场的酚水积存状况、厂区环境、作业条件等,并以目前现场状况为准,管理人不提供配合义务。踏勘前需提前联系管理人预约时间,并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安全责任。

(六)参选文件的反馈

管理人有权要求参选单位对参选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解释或说明。

四、参选文件的准备、提交与撤回

(一)参选文件的准备

1、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封面均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参选单位应提交一式贰份的参选文件。

3、参选单位提交参选文件时,需提供与参选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送到管理人邮箱363839424@qq.com。

(二)参选文件的提交

1、参选单位应最迟于2025年12月15日17点前(以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向管理人提交全部参选文件。

2、参选文件应递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并由接收人向参选文件递交人出具参选文件接收凭证。

3、参选文件接收地址:南阳市范蠡路宏江升龙苑7号商务楼14层

联系人:马计

联系电话:15037769700

(三)参选文件的撤回

1、在参选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参选单位可以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

2、参选单位撤回已递交参选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参选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参选单位出具签收凭证。

五、其他

1、管理人有权在选聘开始前、选聘过程中及最终合同签订前,随时中止选聘或撤回选聘,且管理人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相关单位参与本次选聘,视为同意本约定。

2、本次遴选系商业谈判,非招投标活动,不适用招投标法。管理人将综合评定参选单位的报价、资质情况、处置方案的科学性、安全性及合规性等因素,选定一家中选单位。

3、管理人有权但不必须根据参选单位报价和方案情况,组织二轮报价遴选。

4、仅有一家参选单位的,管理人亦有权决定对该参选单位进行评选。

5、遴选确定中选单位后,管理人有权就中选单位的报价、资质情况、处置方案的科学性、安全性及合规性等方面与中选单位进行二次谈判,如因谈判不成导致最终未能签订合同的,相关后果及责任由中选单位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遴选确定中选单位后,管理人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后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若中选单位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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