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嘉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 证照、印章接管情况声明

安徽嘉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 证照、印章接管情况声明

公开时间:2025-07-31 公 开 人:安徽嘉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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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嘉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

证照、印章接管情况声明

安徽嘉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嘉明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025年6月30日,界首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卢红对嘉明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7月9日指定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为嘉明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自嘉明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成处接管到嘉明公司印章6即公章2枚(1枚有编码,1枚无编码)、财务专用章1枚(有编码)、法定代表人李成个人签章1枚(有编码)、合同专用章1枚(无编码)、发票专用章1枚(有编码)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一份。

管理人声明除上述接管到的印章和证照安徽嘉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印章若有自人民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之日起作废破产受理日前已作废的,依先前作废时间作废日后使用作废印章的行为与嘉明公司及管理人无关嘉明公司与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安徽嘉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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