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冠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告

盐城冠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28 公 开 人:盐城冠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50次
  • 打印

盐城冠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告(三)

致:盐城冠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盐城冠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后,依法指定江苏锐智律师事务所担任盐城冠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核查的职工债权已在附件中列明,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予以公示,公告期截至2026年6月6日止。如职工对管理人审查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6年6月6日前书面向管理人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管理人将重新核查。异议成立的,管理人予以更正并及时告知异议人;异议不成立的,管理人向异议人说明原因,对职工债权清单不予更正,如果职工坚持异议的,应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未审查完毕的职工债权,待管理人审核完毕后,会再行公示。

如职工对管理人核查的结果没有异议的,管理人将据债权人会议通过分配方案依法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盐城冠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28日

附件

盐城冠亨破产清算职工债权公告(1).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