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公告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05 公 开 人:河南正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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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5)豫0106破7号之 一

2025年6月27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 豫01破申80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赵梗鑫对中意家具集团(郑  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意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将该案指定本院审理。本院于2025年7月11日依法采取“摇号+竞争”方式选定河南正臻律师事务所为本案管理人。中意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8月1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管理人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雅宝东方国际广 场4号楼20层河南正臻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斌15937120667、 徐紫阳17538141917)。债权人也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原破产智 慧管理平台(详见附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 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中意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 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8月22日下午15时在郑州市上街区人民 法院(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新安东路128号)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 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 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 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七月十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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