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双良商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职工债权的公示

云南双良商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6-01-20 公 开 人:云南双良商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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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根据浙江商达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商达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5月7日裁定受理云南双良商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双良商达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4日指定云南卓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云南双良商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依法负责云南双良商达公司的清算事务。

现清算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截止2026年2月3日。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于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异议要求清算组更正;清算组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公示期内职工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公示无异议。

特此公示。

云南双良商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〇二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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