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金太极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案 职工债权清单的公示

关于河南金太极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案 职工债权清单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16 公 开 人:河南豫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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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金太极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案

职工债权清单的公示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河南金太极食品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5年 6月 4日裁定受理河南金太极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年 6月 24日指定温县人民法院审理,温县人民法院于 2025年 7月 8日指定河南豫星律师事务所为河南金太极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由于河南金太极食品有限公司长期处于歇业状态,员工均已离职,其法定代表人以及人事主管等未向管理人移交任何人事资料,管理人通过其他途径也未调查到职工债权,因此截至2025年7月16日,河南金太极食品有限公司在职职工0名,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0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5年8月7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职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8月7日前向管理人提出,同时提交相关凭证;如债权被确认,管理人将纳入破产债权根据法律规定优先受偿;异议请求未被管理人采纳的,职工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按期提出异议则视为对公示金额的确认。

管理人地址:温县黄河路东段河南豫星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周富强律师,17739529486。

特此公示!

河南金太极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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