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骁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补充债权审查报告

昆明骁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补充债权审查报告

公开时间:2026-01-23 公 开 人:昆明骁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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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骁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文件

2026)骁腾破管第01

昆明骁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补充债权审查报告

昆明骁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债权人:(昆明泛亚文化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昆明城市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恒升广告有限公司)

2023717日,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山法院)根据昆明报业传媒集团的申请裁定受理昆明骁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骁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当日指定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为昆明骁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一、债权补充申报情况

2026113日,债权申报人骆骏根据昆明市西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西劳人仲字(2022)1516号仲裁裁决书,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共计人民币20000.00元。

具体申报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

债权人名称

申报债权金额(元)

申报总额

债权本金

利息/滞纳金/违约金

其他费用

1

骆骏

20000.00

20000.00

-

-

合计:

 20000.00

20000.00  

 -

-

 

二、债权审查的主要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债权审查程序

债权审查,管理人指定律师成员负责债权审查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和方法开展债权审核工作:

1.接收债权申报材料,对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造册并编制债权表;

2.对申报债权进行实质审核,并与骁腾公司财务人员、债权人几方沟通和核实债权形成过程后进行审核。

四、债权审查规范

通过对债权申报的分析总结,管理人提前制定了审查规范,具体如下:

(一)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管理人应当予以确认。

(二)诉讼时效的审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管理人应当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债权的性质、数额、担保财产、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是否超过强制执行期间等情况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七款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三)利息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西山法院2022517日裁定受理骁腾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因此所有申报的债权利息计算截止日期统一为2022517日。

五、申报债权审查情况

管理人收到补充债权申报材料后,对申报的债权登记造册,进行了审查,该申报债权系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劳动经济补偿金,且该笔申报债权骆骏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系执行终本案件),故该笔债权有效且未超出诉讼时效。管理人审查后,对该笔申报债权予以认定并编制了债权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因存在补充申报债权的情况,管理人将通过邮寄和破易云平台公布的方式向其他债权人送达债权审查结果,管理人公布债权审查结果后视为向债权人会议提交核查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各债权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

(三)对于债务人、债权人会议核查无异议的债权管理人将适时提请西山法院裁定确认。

特此报告。

 

昆明骁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债权编号

债权人名称

审核结果

 审定债权总额

 审定债权本金

 审定利息、违约金

 审定其他

不予认定金额

暂缓认定金额

20

骆骏

予以认定

20,000.00

20,000.00

-

-

-

-

 


附件

(2026)骁腾破管第01号昆明骁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补充债权审查报告(定稿).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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