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施工人认定公示(第九批)

贵州省大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施工人认定公示(第九批)

公开时间:2026-05-20 公 开 人:贵州省大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41次
  • 打印

贵州省大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施工人认定公示(第九批)

致:贵州省大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债务人

贵州省大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地公司”或“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4日作出(2021)黔0102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阳高新皓宇物资有限公司对大地建筑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并于2021年5月31日作出(2021)黔0102破申3号《决定书》,指定贵州普诚舜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管理人。

2024年2月26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黔0102破9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大地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根据重整计划草案第二部分“重整的基本内容”之“实际施工人认定标准”的要求,管理人审查认定贵州大学花溪校园二期扩建工程五标段(单体4标)项目并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本公告之日起5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并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管理人将进行复核。

贵州省大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贵州省大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施工人认定公示(第九批).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