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破产裁定书

受理破产裁定书

公开时间:2025-07-16 公 开 人:河南以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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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5)豫 15 破申 26 号

申请人:河南智汇帮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滨湖街道办事处朝阳街 210 号。

法定代表人:孙涛。

2025 年 5 月 25 日,淮滨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 1527执恢 552 号决定书,将该院办理的河南智汇帮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案件移送本院进行执行转破产审查。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

本院查明:河南智汇帮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9 月 6 日,注册资本 666 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另查明,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在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有 3 件执行案件,未执行到位金额为 253536 元。

本院认为,河南智汇帮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河南省淮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成立,属适格破产主体。河南智汇帮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全部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故应当认定该公司具备破产原因,符合受理破产申请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 3 条、第 13 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河南智汇帮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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