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开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会议参会及表决结果公告

宁夏开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会议参会及表决结果公告

公开时间:2026-01-19 公 开 人:宁夏开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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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开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会议参会及表决结果

公告

2025年10月15日,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宁0502破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夏开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盛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5)宁0502破3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银川)律师事务所担任宁夏开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6年1月16日下午14:30,开盛房地产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管理人提请债权人会议分别审议并表决了《宁夏开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现将表决结果予以公告:

一、参会情况

本次会议应到债权人7人,出席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7人,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二、表决情况

(一)宁夏开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

出席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7人。其中,表决同意的债权人7人,表决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的100%,表决同意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宁夏开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宁夏开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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