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连沪航运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公告

连云港市连沪航运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08 公 开 人:连云港市连沪航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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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13日,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陆佰春对被申请人连云港市连沪航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根据该院指定,由江苏云港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后解除江苏云港律师事务所管理人职务,指定江苏和济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职务,依法负责连云港市连沪航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

清算组依法将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连云港市连沪航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清算组(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0号,江苏和济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马晋桥,邮政编码:222000,联系电话:0518-85855148、13775498578)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性质、数额、形成原因等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二、连云港市连沪航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

上述两项逾期的,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连沪航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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