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印克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宁德印克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11 公 开 人:宁德印克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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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印克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年7月7日,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9破申1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苍南县张林青鸡蛋批发商行(个体工商户)对宁德印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克食品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5)闽09破申177号决定书,指定福建省京闽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担任宁德印克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清算程序,经报请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全体债权人宁德印克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对宁德印克食品有限公司设备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现就公开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印克食品公司2018年6月7日经福建省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林小义,注册资本125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2MA31RMXE5P,住所地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贯岭镇贯岭村金岭路149号,经营范围:糕点、糖果及糖批发(不含国境口岸);糕点、面包零售(不含国境口岸);其他预包装食品零售(不含国境口岸);其他散装食品零售(不含国境口岸);互联网零售;糕点、面包制造;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糖果、巧克力制造(不含国境口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1、具有相应的法定资质,编入中级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单中的评估机构

2、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3具有设备等资产评估的经验和能力,具有破产案件业务经验的优先考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5同意接受本次评估费用的支付方式为人民法院裁定分配方案后一次性支付

三、工作内容

1、对宁德印克食品有限公司持有的现保管于福鼎市的设备资产进行评估;

2、完成管理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3选聘机构应当于接受委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交《评估报告》。

四、应聘材料

应聘的评估机构应提供应聘意见书,包括以下内容:

1、参加宁德印克食品有限公司清算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4、项目负责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评估机构入围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单的证明(复印件);

6、应聘人的简介和工作业绩(重点陈述承担企业破产评估工作,或担任破产企业管理人,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复印件);

7、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负责人及其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工作计划和安排、联系方式、无利害关系声明、报价等)。

以上应聘材料提交一式叁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五、报名方式

1书面应聘材料快递至以下联系地址和联系人;

2、联系地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29号塔辉花苑111001室福建省京闽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3、联系人信息李小玲17520497947;林月清18296789288

4、报名截止时间:202591718时。

六、选聘程序

1、应聘机构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应聘资料

2、管理人组成评审组,综合考虑各机构的专业能力、所在区域和报价等,评审确定二家评估机构作为首选和备选机构;若只有一家机构报名的,直接选定该机构为中选机构。

3、管理人将评审选定情况上报人民法院后,由管理人与选定机构签订委托评估合同。

特此公告

宁德印克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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