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益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开发区岭湾峰尚项目一期地下全部未售的非人防车位使用权公开拍卖公告

大连益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开发区岭湾峰尚项目一期地下全部未售的非人防车位使用权公开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4 公 开 人:大连益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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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益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7月9日10时至2025年7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破产拍卖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对大连益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益宁公司)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岭湾峰尚项目一期地下全部未售的非人防车位使用权(详见附件明细,以下简称拍卖标的)进行整体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拍卖标的各方面状况及权属信息,了解转让限制、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事项。

2.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应自行对拍卖标的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拍卖标的实物与权属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并认可拍卖标的现状交付。本次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购买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勘,未查勘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标的有无转让、租赁、占用、权属争议等瑕疵以现状为准,买受人认可以拍卖成交时的益宁全部未售车位现状自行接收拍卖标的,无须管理人现场交付,无须管理人排除占用或排除妨碍。

4.在拍卖开始前,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管理人撤回/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径无息退回,管理人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5.对拍卖标的有异议者,竞价开始3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附相关证据。管理人有权继续拍卖,除非异议人提供相当于异议标的评估价款100%的现金担保或银行、保险公司等额保函。在异议人提供担保或保函状态下,管理人仍有权继续整体拍卖。报名者继续参拍的,视为同意异议人针对的具体异议标的在成交后暂缓交割直至异议涉及的法律程序全部终结。如异议人的异议最终得到司法部门支持,则相应的异议标的按其评估价占评估总价的比例从成交价中等比例扣减无息退还买受人。

二、拍卖标的

1.本次拍卖标的为:整体拍卖益宁公司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岭湾峰尚项目一期地下全部未售的非人防车位使用权,车位总数量为621个,具体见附表。因益宁公司未向管理人移交任何关于车位使用权转让的材料,如果本次拍卖所列车位明细、评估报告所列车位明细、相关情况与益宁公司实际未售的一期地下非人防车位不一致,均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后,将获得岭湾峰尚项目一期地下全部未售的非人防车位使用权。

2. 本次拍卖标的位于岭湾峰尚小区一期地下,所在小区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益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49年8月1日。本次拍卖标的包含建筑物及保证估价对象正常运转的给排水、电力、通讯等配套设施设备,不包括车位内的动产、依附于估价对象的债权、债务以及特许经营权。

3.本次拍卖标的仅为地下车位使用权,均无法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证书。

4. 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依其实物和权属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实测面积、周边环境、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公共设施、进出道路、相邻关系、车位结构、车位质量状况、装修情况、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租赁与否、车位权利有无争议、实际销售与否、物业登记情况等现实状况。四至界线及面积以有关部门意见为准。

5. 本次拍卖的621个车位中有约440个车位被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租赁方式为短期租赁。该占用状况管理人不负责清退和接管,由竞买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其余181个车位管理人已经安装车位锁,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为准。

三、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1.拍卖标的的评估价为1970.46万元,本次拍卖965.5254万元作为起拍价,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或其整数倍。

2.对于拍卖标的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债权人,可以于竞价活动开始5日前向管理人书面申请免交保证金参拍。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同意。

四、咨询看样

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8日。联系人电话:孙先生:13889515935;施先生13998642434;郭先生18642877931。

五、竞买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但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其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联系办理委托竞买手续登记。如未办理委托竞买手续登记、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竞买人无论是自然人或企业法人,拍卖成交后成交款的付款人、拍卖标的的交付和变更等均为该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4.竞买人欲参与竞买,应于本次拍卖开始前按要求签署《现场勘察确认书》及《参拍确认书》(见附件),并将签署后的文件扫描上传至本拍卖平台,经管理人审查符合形式要求后,方可支付参拍履约保证金和竞买保证金后参拍。未签署《参拍确认书》及《现场勘查确认书》、未交纳参拍履约保证金的,参拍无效。

六、拍卖方式

1.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为起拍价。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及其整数倍。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3.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以此类推,直至再无人出价,标的成交。

七、优先购买权人

 1.按照相关规定,小区车位处置应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需要,本小区业主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购买权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虽报名但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价格出价且没有更高出价者,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1.拍卖标的因使用权转让所涉及的交易税费,由买方全部负担。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涉税涉费部门查询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本次拍卖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所涉应由卖方负担的交易税费由买方按书面通知数额支付到管理人账户。

2.拍卖标的在拍卖成交前若欠税和费,与买受人无关,本公告另有规定的除外。拍卖成交之日起,因拍卖标的占有、使用、收益、维护、管理等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3.拍卖成交后,京东网络拍卖平台产生的0.5%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于竞拍成功后3日内线上全额缴纳。买受人缴纳技术服务费后如需索取发票的,由买受人联系京东拍卖平台开具。

4.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支付成交价的 0.2% 作为当次拍卖的拍卖服务费,在支付拍卖余款同时支付至管理人账户。

九、保证金、余款支付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本公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价成交后,拍卖标的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15日内将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及拍卖服务费(成交价的 0.2%)、要求买方负担的卖方交易税费,分别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大连益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00722000000365;开户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街支行)。缴纳款项时须分别备注注明:益宁未售车位成交价余款、拍卖服务费、买方负担的卖方交易税费。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成交手续,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拍卖服务费、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余款归入益宁公司破产财产。因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可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等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若原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等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费用等损失;若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等损失,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的全部损失赔偿,管理人可依法追缴。

十、标的移交

1.买受人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拍卖服务费(成交价的 0.2%)、买方负担的卖方交易税费及京东拍卖平台技术服务费后2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现场勘察确认书》、《参拍确认书》原件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63号北京街综合楼701室管理人处签署成交文件。管理人无法向买受人提供与拍卖标的有关的工程文件和图纸。

2. 双方签署成交文件后1日内,买受人按现状自行前往接管拍卖标的,双方不另作交接手续,不另签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无须管理人现场交付,无须管理人排除占用或排除妨碍,买受人自行协调物业及车位相关管理部门提供支持。买受人自拍卖成交后承担拍卖标的物损毁、灭失等后果,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所涉的全部税费。买受人逾期接管标的物的,视为已接收,视为自愿接受前述后果和税费。

十一、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公示面积如与实际有不符,以权威部门的数据为准。拍卖标的物是否包含超建、违建、转让、出租、赠送等附属面积,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以有关部门最终认定为准。损坏的修复、超建违建拆除整改及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对以上情况不承担瑕疵担保及保证责任,不因任何瑕疵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款。

2.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为现状拍卖,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和合理必要的提示。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承诺和担保。竞买人须充分考虑拍卖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

3. 含本次拍卖标的在内的1387个地下车位权利争议司法诉讼情况介绍(竞买人可联系管理人查阅相关裁判文书):大连尚福万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尚福万佳公司)于2017年起在大连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益宁公司财产程序中提出执行异议,主张法院不得执行包含本次拍卖标的在内的1387个地下车位。历经多年多个审次,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作出终审裁判,未支持尚福万佳公司的执行异议之诉请求。益宁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尚福万佳公司曾于2021年11月向管理人申报过车位所有权及人防车位使用权,管理人于2022年1月通知权利不予确认。尚福万佳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含本次拍卖标的在内的1387个地下车位不属于益宁公司破产财产,后于2022年9月29日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诉讼,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其撤诉。截至拍卖日管理人未接到相关人对拍卖标的再次诉讼的通知。若拍卖成交后,第三方提出车位权属争议等情况,买受人负责自行解决争议并承担相应风险。

4. 本次拍卖以现状拍卖。管理人对拍卖标的面积、数量、质量、结构、成分、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有无转让、有无租赁、有无占用、有无使用妨碍、有无权属争议及成新率等不承担瑕疵担保和保证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拍卖标的以交付时现场实际状况为准。如竞买人有意参与竞买,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意向方一旦参加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5.竞买人竞价前应自行联系市场监督、税务、商务、环保、不动产、自然资源、住建、人防管理、管委会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是否限制转让、能否办理使用权变更、税费缴付标准及起止时间、准入条件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核实。

6.本拍卖标的无产权证,无不动产登记证明,管理人不负责办证事宜。无论任何理由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本拍卖标的转让行为、相关协议将来被确认无效、可撤销或解除,本次拍卖所列车位明细、评估报告所列车位明细、相关情况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买受人均自愿放弃要求返还已付款及相关索赔权利,自愿承担相应法律风险和不利后果。

7.因历史原因,益宁公司曾将部分车位使用权出售给小区业主。如果买受人接管车位后发现部分车位在益宁公司破产前已售的,应尊重小区业主的既有合法权益,自行解决相关争议,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减少成交价款及相关索赔,自愿承担相应法律风险和不利后果。关于本拍卖标的部分车位存在出售、出租、有占用情形,管理人不负责清除占用和排除使用妨碍。

8.买受人后续经营或处置车位时,必须依法优先满足小区业主对车位的需求,不得任意处置损害业主权益;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要求,配合小区物业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得擅自改变车位的原定用途,不得将车位改造为居住空间、仓储空间等,也不得在车位上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活动。若导致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或引发其他法律纠纷,买受方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9.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抵押登记。如果存在抵押登记,在买受人付清拍卖全部相关价款后,管理人申请相关方解除抵押登记,具体完结时限无法确定。因此影响买受人办理后续手续或权利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得因此影响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价款支付时间。

10.所有拍卖标的,管理人均无法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保修书、图纸、规划文件等原始资料。

11.由于网络拍卖的特殊性,拍卖开始后,不排除个别网络竞买人发生网络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速慢、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情况。如若发生上述情况或因竞买人本人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网上竞买受阻的,不影响其他网络竞买人的竞买活动持续有效。由此存在的风险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二、本次《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三、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大连益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1日

 


附件

岭湾峰尚一期非人防车位明细表.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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