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申报债权公告

江西新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申报债权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6 公 开 人:江西新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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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于2025722日裁定受理江西新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江西亚都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请未收到申报债权通知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824日止,向江西新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清算组书面申报债权(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北路1号长盛锦江36层江西亚都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李帅,联系电话:15707927817。),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逾期申报者,可以在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82714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召开,望准时参加,并向本院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附件

申报债权公告(江西新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已签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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