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健鹏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实缴全部认缴出资的通知

东莞市健鹏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实缴全部认缴出资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7-07 公 开 人:东莞市健鹏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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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建平先生

有关东莞市健鹏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鹏公司”)破产清算案,据管理人调查了解,你方为健鹏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总认缴出资为人民币24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依照《东莞市健鹏商贸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你方认缴的前述出资应在2050年12月31日前缴足。管理人无接管到你方实缴人民币240万元出资的任何验资报告或相关出资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现通知你方于2025年7月14日前一次性缴足金额为人民币240万元的出资款。具体缴款手续请在前述期限内联系管理人办理。

若你方对本通知列明的出资事项有异议,亦请在2025年7月14日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供管理人进行核对查实。

 

东莞市健鹏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七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律师、钟小姐,联系电话:0769-23032198、18002910032,联系地址:东莞南城东莞大道116号轨道交通大厦2号楼25楼


附件

(2025)健鹏破管字第Q005-3号《关于实缴全部认缴出资的通知》—致肖建平.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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