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7-23 公 开 人:安徽嘉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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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安徽嘉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界首市人民法院已于2025630日依法受理申请人卢红安徽嘉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明公司)的破产申请,并2025年7月9日指定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嘉明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经调查认为,债务人嘉明公司已实际停止经营,继续维持劳动关系将不利于职工、债权人及相关各方利益,为依法履行职责,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1、嘉明公司与全体职工已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除外的劳动合同2025630解除管理人如果调查发现嘉明公司存在在职员工,则将办理全体职工的社保减员手续。尚在嘉明公司缴纳社保的人员,请在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一周内将参保信息转出,逾期未迁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为便于管理人调查职工债权,各职工应于202591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供劳动合同、在职期间的社保缴纳记录、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从入职之日起至今的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打卡记录等证明材料。

3、嘉明公司所欠职工债权,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债权包括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请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界首市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经确认的职工债权将按照《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的顺位清偿。

4、嘉明公司职工如有嘉明公司的财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办公设备等目前由您持有保管,请您告知并移交给管理人。

特此通知

安徽嘉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23

 

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8895686528/13514994563;联系地址:安徽省界首市东城街道金诚海能花园4栋4单元1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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