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国港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对国港投海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四川星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7777万元应追缴出资债权的拍卖公告

贵州国港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对国港投海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四川星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7777万元应追缴出资债权的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11 公 开 人:贵州国港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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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国港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对国港投海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四川星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7777万元应追缴出资债权的拍卖公告

 

贵州国港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10月13日上午10时2025年10月14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拍卖贵州国港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持有的对国港投海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四川星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7777万元应追缴出资债权。本次拍卖活动监督单位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现管理人将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本次拍卖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2.竞拍前请务必详细阅读并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交付保证金、进行尽职调查、了解竞价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扣划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债权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风险。

3.法院和管理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及相关方要求随时暂缓、中止、撤回或撤销拍卖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法院或管理人暂缓、中止、撤回或撤销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拍卖标的介绍》《拍卖公告》中关于标的项下债权的金额、所对应债务人、文字描述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竞买建议,不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标的债权及标的债权对应债务人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自行对标的债权作详尽调查,在认可标的债权的一切现状后参加竞拍。竞买人参加拍卖视作已接受标的债权的全部现状,且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将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为净得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拍卖标的项下对应资产办理过户、变更登记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上述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按法律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法律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上述可能发生的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等问题由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自行测算。买受人在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6.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由于债务人已进入破产程序,存在无法开具发票等情况,竞买人如报名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已知悉上述情况,并同意承担相应风险和后果。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本次拍卖标的为:贵州国港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国港投海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四川星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7777万元应追缴出资债权。

本次拍卖标的项下应追缴出资债权为判决书所载的债权本金合计金额为77,770,000.00元(含判决书中此债权应当包含的附属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利息等,不含已执行到款项和应退诉讼费)。

相关判决详情如下: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17日作出(2025)黔0115民初10187号民事判决书,依据该判决书:一、被告国港投海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贵州国港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缴纳出资款人民币7,777万元;二、被告四川星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国港投海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30,650元,公告费200元,合计430,850元,由被告国港投海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星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由法院执行局直接追缴。

上述判决作出后,经公告生效。国港投海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四川星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期限履行缴纳出资的义务。后管理人已向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次拍卖起拍价:77,770,000.00元;保证金:3,888,5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次。

3.特别说明:

郑重提醒各竞买人:

本次拍卖标的债权为管理人对公告中应追缴出资债权所做的文字描述,仅为管理人根据所知悉的情况所做的单方的描述与介绍,管理人对相关应追缴出资债权事实情况与文字描述内容是否相符,不提供任何保证与承诺,也不作为管理人对意向竞买人的投资建议,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对本次拍卖标的项下全部应追缴出资债权展开尽职调查,自行决策竞买行为,自担投资风险!

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拍卖标的项下债权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和风险,并可能因此致使买受人的预期价值无法实现。该等瑕疵、缺陷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拍卖为破产财产处置,本次拍卖标的项下债权价值未经评估,起拍价依据是生效判决确认的应追缴出资债权本金余额。

2)本次拍卖标的项下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A、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担保人或者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B、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及其他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无法收回、或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C、债权因其他原因而未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已部分(或全部)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D、与债权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结算单、财务凭证、法律文书等)缺失等可能影响债权成立或权利行使的情形;

E、债权的债务人可能存在与破产企业互负债务等的情形;

F、债权可能因相关人已达成的相关免责协议导致丧失权利基础;

G、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H、债权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I、与债权的相关债务人可能存在单位名称不明确(账目记载的名称不准确)、地址不详、无法联系且通过公开方式无法查询明确地址等导致债权转让通知可能无法有效送达债务人的情况,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

J、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3)管理人仅与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其他相关通知法律文书等材料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所需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管理人未接管到与破产企业有关的任何资料,对于资料缺失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不改变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对此买受人无异议。

5)本次拍卖标的项下债权在拍卖成交后,仅由管理人与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办理交接手续,人民法院对成交结果不予出具裁定书。

6)债权人享有的债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但债权的实现取决于债务人是否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债务人基本情况、履行能力等请竞买人自行调查,理性参拍,对未来能否通过协商、催收、诉讼、执行等方式收回债权、实际可收回金额等进行独立分析判断,管理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发生因任何原因不能追索债权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当自行调查,审慎考量本次拍卖标的项下债权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谨慎参拍。管理人不对本次拍卖标的项下债权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承担任何的保证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则视为竞买人已经充分知悉和调查清楚涉及本次拍卖标的项下债权全部已知或未知的瑕疵与风险,自愿承担受让该等标的项下债权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受让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债权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暂无第三人申请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前【3】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债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权属异议

对本次拍卖标的债权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2025年10月1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交有效证明真实权属关系的相关证据。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或仅提出异议但未提供有效证据的,视为对标的债权权属无异议。

六、拍卖方式及延时

1.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标的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以系统的时间显示为准),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费用和余款支付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拍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后,买受人的冻结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淘宝结算至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限不计利息。

2.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结果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网络竞价结果确认书》生成后,本次拍卖成交。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7个自然日内通过线上形式支付软件服务费,软件服务费由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收取。

4.买受人请在拍卖成交后10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账户支付全部拍卖余款。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名:贵州国港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号:010520001400099164

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会展城支行

5.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淘宝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竞价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机构、管理人、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6.软件服务费

1)软件服务费,凡拍卖标的通过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成交,买受人应按照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破产资产处置收费规则软件服务费》向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支付系统成交价总额0.5%的软件服务费,支付费用以页面展示为准。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0,000.00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拍卖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在线上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全额支付完成费用后,拍卖标的保证金将转至处置主体的银行账户。系统交易失败的情形(包括中止、撤回、流拍)不收费。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买受人仍负有支付软件服务费的义务。买受人若支付完成全额软件服务费,需开具发票,请联系客服400-822-2870,详见平台收费规则。

2)特别说明:以上费用由竞价成功的买受人支付。该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直接向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支付,如买受人未支付该费用,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将被冻结,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7.若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线上支付软件服务费或10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账户支付全部拍卖额款,视为买受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清偿与拍卖标的相关的破产债权以及本案其他破产债权。如“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应弥补的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拍卖成交后爱收人悔拍的,拍卖人可就本标的物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其他事宜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到管理人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金融城银行北街招商银行大厦23楼,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2.管理人仅将目前接收到的拍卖标的相关材料交付给买受人作为材料交接标准。

3.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相关债务人的通知或文书送达、诉讼主体或执行主体变更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由买受人凭借与管理人办理的《成交确认书》自行行使权益,人民法院不出具任何法律文书。管理人不对应收款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4.意向竞买人可致电管理人咨询。

九、特别提醒

1.标的债权以交易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债权瑕疵、风险担保责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中披露的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调查、独立判断标的债权对应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履行能力等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及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并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与本标的物由利害关系人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标的详情等,并在竞买过程中及竞买后严格按照本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履行相应义务。

管理人咨询电话:1879802185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贵州国港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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