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嘉疆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债权申报通知书

新疆艺嘉疆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7-23 公 开 人:新疆艺嘉疆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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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艺嘉疆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破产案债权申报通知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方亮的申请,于2025年311日作出(2025)0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方亮新疆艺嘉疆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案,并经摇号程序于2025年520日作出(2025)01破申25《决定书》依法指定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担任新疆艺嘉疆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现管理人就新疆艺嘉疆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债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于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即2025年818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管理人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审查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以申报金额为标的额,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标准的80%收取。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说明 ): 

1.债权人系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债权人系自然人,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

3.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供律所指派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债权申报表》。

5. 申报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等书面材料;已进入诉讼程序、仲裁程序、执行程序的,提交相应的法律文书;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利息等的计算依据及过程。

6.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明确债权人的联系地址编、电话、联系人、开户银行等信息。

债权人申报债权前请认真阅读后附的《债权申报说明》,并按照《债权申报说明》的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三、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采取现场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

现场申报/邮寄申报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彭湖路33号北新大厦1栋9层办公3号房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新疆分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099114988       邮编:830000

联系人:黄宇舰      联系电话:15699221827       邮编:830000

具体申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9:00,节假日不接受申报。

管理人在收到债权申报资料后,将审核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如认为需要补充的,将及时通知债权人补充提交。

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0125确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82011时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地点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南一巷26号)第39号法庭召开。

五、债权人未按要求申报债权的,管理人将不予登记。 

六、特别说明

本通知不作为管理人对贵司/您债权的确认,仅作为通知贵司/您申报债权之用。

特此通知。

 

 

新疆艺嘉疆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月二十

 

 

 

 

附件:

1.债权申报说明

2.债权申报表 

3.债权计算清单

4.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送达地址确认书

另附: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01破申25号《决定书》 


附件

债权申报说明、债权申报表、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材料汇总.docx 下载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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