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融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桂林市融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3-24 公 开 人:桂林市融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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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融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桂林市融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或称“融和项目”)因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法院(以下或称“永福法院”)于2018年5月7日作出(2017)桂0326民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桂林市融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18年5月8日作出(2017)桂0326民破1号决定书,指定广西精际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桂林市融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原定于2025326日(星期三)下午3时30分在线上方式召开桂林市融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次债权人会议。然而,近日部分主要债权人反馈,若需要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希望管理人能够给予充分的时间以便其考虑。鉴于重整计划涉及多个利益相关方,包括不同类别的债权人等,需要更多时间进行协调和沟通。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平衡和充分考虑,有助于提高重整计划的通过率和可执行性。经向人民法院汇报,管理人审慎考虑,为保障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重整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决定延期召开第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开会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桂林市融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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