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台美陶瓷制品有限公司清算公告

山东台美陶瓷制品有限公司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1 公 开 人:山东台美陶瓷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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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台美陶瓷制品有限公司清算公告

2024年12月30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鲁01清申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山东台美陶瓷制品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0100MA3DJ0H57P)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2月19日作出(2025)鲁01强清7号决定书,指定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为山东台美陶瓷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清算组负责人为李庆新。

清算组现将债权申报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山东台美陶瓷制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即在2025年4月17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债权人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分配完毕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山东台美陶瓷制品有限公司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

二、山东台美陶瓷制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及时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山东台美陶瓷制品有限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人员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

1.妥善保管并向清算组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怠于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相关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四、清算组联系地址:济南市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泰山广场A5-1号楼12层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泽鹏;联系方式:15205310799。

特此公告!

 

山东台美陶瓷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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