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新亿腾置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鉴定机构的公告

东台市新亿腾置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鉴定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4 公 开 人:东台市新亿腾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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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新亿腾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鉴定机构的公告                      

2025年2月6日,东台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江苏拓康建设有限公司对东台市新亿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亿腾公司”)的破产申请,并以(2025)苏0981破2号决定书指定江苏道远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进行破产清算工作。

为顺利推进本案破产清算工作,结合本案实际情况,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鉴定机构提供鉴定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新亿腾公司于2014年10月8日设立,法定代表人冯云峰,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等。

新亿腾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东台市金海路北侧、西环路东侧的新城市购物广场项目在建工程房地产,不动产权利证书记载宗地面积为46806.00m²,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业。该宗地内目前共建有七幢建筑物,分别为2号楼、3号楼、7号楼、9号楼、10号楼、12号楼和13号楼,该七幢建筑物合计面积为13180.42 m²。此外,4号楼、5号楼、6号楼、8号楼、11号楼已建造基础。

二、鉴定基本要求

1、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并入选鉴定机构所在地法院的鉴定备选名单或入选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

2、报名机构应独立完成鉴定工作,不得将鉴定工作再委托;

3、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4、与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三、申报提交的材料

1、报名机构的简介包括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指派专业从业人员名单等;

2、参与相关项目的鉴定经验和相关案例;

3、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计划及时间;

4、收费标准,包括收费依据及收费金额、折扣率、是否可以协商等;

5、报名机构提交承诺书,承诺内容包含:认可本公告内容、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回避事由、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且能勤勉尽职、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

四、鉴定范围及工作内容

1.东台市新亿腾置业有限公司新城市购物广场项目3号楼(共3层,建筑面积约1585平方米)工程造价鉴定。

2.按照管理人或法院要求,对鉴定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3.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鉴定时间要求

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全部鉴定工作,出具鉴定报告。

六、鉴定费用支付及提示说明

1、鉴定费用:本次鉴定费用列入破产费用,经债权人会议或者债权人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管理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按照破产费用进行清偿。鉴定机构应在报价时承诺先行提交鉴定报告以及配合管理人完成其他工作。鉴定费用在破产财产分配或和解方案/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许可或批准后在执行时支付。

2、涉及本次鉴定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及相关成本费用均由鉴定机构自行承担。

七、参选方式

参选机构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将报名材料及相对应的证件、证明材料的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如下邮箱: daoyuan20000@163.com。参选机构应当在上述截止日期前将一份纸质材料邮寄给管理人。参选机构提交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管理人收件信息如下: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丰尚国际13层(江苏道远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刘进林,电话18361609678;唐佩佩,电话13813418217。请在快递单上注明“东台市新亿腾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鉴定报名材料”。

八、选聘方式

报名截止后,管理人将对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的材料进行评分。本次比选不组织现场陈述,管理人根据参选单位提交的报名资料对专业机构报价、职业资格审查、团队服务能力鉴定、服务业绩评价和服务工作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由管理人择优选取符合条件的机构与其签订委托合同,并报东台市人民法院备案。

注明:本次招聘仅限江苏省鉴定机构报名。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管理人有权暂停、延长、终止、变更本次招募。

                

 

 

                    东台市新亿腾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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