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轻工业经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陕西省轻工业经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15 公 开 人:陕西省轻工业经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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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轻工业经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2025)经贸强清字19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515日作出(2025)陕01清申28号之一民事裁定,受理陕西省轻工业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称“经贸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530日作出(2025)陕01强清32号之一《关于指定陕西省轻工业经贸有限公司清算组的决定》,指定陕西衡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清算组(以下称“清算组”),负责清算事宜。

清算组前往经贸公司登记住所地“西安市西新街1号”调查未发现该企业经营线索。清算组联系了申请人陕西省轻工物流有限公司,根据工商档案的记载陕西省轻工物流有限公司系经贸公司股东,股东称“不清楚经贸公司所有事项。”故无法向清算组移交相关资料。经清算组调查,经贸公司于2014228日被吊销营业执照,清算组未能联络到其他相关人员办理接管,未接管到任何人事、财务等重要资料,无法全面核查债权。同时,清算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新城区税务局、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安市新城区人力和社会保障中心、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调查,未发现职工债权。截止公示之日,未有职工向清算组申报职工债权。故,清算组调查结论为:经贸公司无职工债权。现清算组依法将职工债权调查结果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ecz.court.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716-2025730日止。考虑到本案中清算组未能接管到经贸公司的资料,不排除存在未知职工债权的可能性,故此以本公示通知未知职工,请未知职工在本公示期内及时与清算组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入职期间的社保缴纳记录、从入职之日起至今的工资发放流水、打卡记录、工资条等),协助清算组核查经贸公司的职工债权,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强制清算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经贸公司职工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清算组提出异议并要求更正,清算组不予更正的,职工可自接到清算组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起诉的,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陕西省轻工业经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间:2025715

 

 

附: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5129055337;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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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25)经贸强清字19号-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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