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恒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四川天恒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5-07-09 公 开 人:四川天恒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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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恒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四川天恒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5 年 7 月 4 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作出(2025)川 01 破申 1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对四川天恒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恒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 2025 年 7 月 4 日作出(2025)川 01 破 9 号《决定书》,指定北京金诚同达(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四川天恒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 年 7 月 9 日,成都中院作出(2025)川 01 破 9 号《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为明确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期间的权利义务,特通知以下事宜:

一、债权人应当在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一)债权申报截止时间

2025 年 8 月 25 日 17 时前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资料的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申报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 383 号中海国际中心 G 座 16层。

申报时间:工作日 9:30-12:00、14:00-17:00。

(三)债权申报联系人

辜波(联系电话:13880613923),皮姝愚(联系电话:18613215501)

(四)未申报或者逾期申报的法律后果

1.补充申报

未在 2025 年 8 月 25 日 17 时前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2.法律后果

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申报人申报债权的注意事项

(一)申报注意事项

1.债权人应填写《债权申报表》及其附表、《债权申报人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同时按照本通知附表“债权申报需准备的材料清单及说明”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债权人提交的相关材料需按照“债权申报需准备的材料清单及说明”的顺序进行整理,并如实填写文件名称及页数,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请自行单面复印,管理人不提供打印、复印服务。

3.债权人需携带所有材料原件,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律师事务所所函外,其他原件管理人在核对后当场予以返还。

(二)债权申报信息填写规范

1.申报债权金额申报的债权金额必须确定,并注明计算依据和计算公式,外币必须转换成人民币计值,汇率以 2025 年 7 月 4 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交易中间价为准,并请提交人民银行出具的汇率证明。

2.利息计算说明

依照法律规定,利息只能计算至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时,即 2025年 7 月 4 日止。利息金额的计算必须注明计算依据并附计算公式。申报人应提供利息计算表,详细说明利息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同时将正常利息与罚息、迟延利息、滞纳金等分开计算并提供计算明细。

3.申报材料要求

(1)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明细详见附件二“债权申报需准备的材料清单及说明”。

(2)债权人对天恒公司享有多笔债权的,应就每笔债权分别提交证明材料(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除外)。

(3)申报人对自己提出的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如因债权人在申报时提交的资料不全,管理人当场或事后通知债权人补充提交相关资料的,债权人应在接到管理人通知后按要求补充提交;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的,应与管理人协商延长补交期限,否则因债权人提交证据不充分导致债权未被确认的风

险与责任,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4.申报人申报的债权及债权数额等信息应如实填写,如虚假申报,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申报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所有申报债权文件与原件一致,保证真实、合法、完整,不存在变造、伪造等情形,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管理人对申报材料的接收并不代表管理人对其申报债权以及提交文件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确认。

7.申报人债权申报确定的联系方式及送达地址均视为申报人的有效送达地址,管理人按申报人填写的联系方式及送达地址寄出文件或发出邮件,都视为送达。申报人如需变更联系方式及送达地址,需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管理人同意,申报人不得自行更改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三、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书未列明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执行。

(二)取回权申请事宜请参照本通知书执行。

四川天恒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九日

附件:

1.(2025)川 01 破 9 号《公告》

2.《债权申报需准备的材料清单及说明》

3.《债权申报表及附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关于补充申报债权交纳费用的公告》

5.《债权申报人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附件

附件5:债权申报人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pdf 下载
附件3:债权申报表及附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pdf 下载
附件1:四川天恒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债权申报公告.pdf 下载
附件4:关于补充申报债权交纳费用的公告.pdf 下载
附件2:债权申报需准备的材料清单及说明.pdf 下载
四川天恒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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