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皖0403破5号破产清算案

(2025)皖0403破5号破产清算案

公开时间:2025-08-20 公 开 人:淮南耀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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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2025)皖04035

本院根据合肥安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6月18裁定受理淮南耀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安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指定安徽昌淮律师事务所为耀安公司管理人。债权人应在2025725管理人(地址:田家庵区上品印象饕街A3栋五层联系人:赵士柱,电话:1835546400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耀安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案适用简化审理程序,定于202582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进行审核及投票表决。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委托手续。

特此公告

 

0二六月二十四


附件

(2025)皖0403破5号决定书(指定管理人)(最终稿已签章版).pdf 下载
(2025)皖0403破5号民事裁定书(最终稿已签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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