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千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安徽千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6-03 公 开 人:安徽千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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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千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下称来安法院)于2025128日作出(2025)皖112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安徽千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千颂食品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安徽江律师事务所为千颂食品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充分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同时接受各方的监督。为维护千颂食品公司以及全体债权人利益,优化营商环境,盘活债务人财产,推动债务人重整重生,实现债权人、债务人重整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和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等原则,向社会公开招募债务人重整投资人。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

安徽千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刘飞,注册地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预制菜加工;预制菜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谷物种植;谷物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豆及薯类销售;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水果种植;蔬菜种植;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审计情况

2026年325日安徽千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1494735.28元,负债总额61858542.91元,净资产为-363807.63元。

(三)资产情况

土地使用权:位于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经一北路18号,土地证号为(2024)来安县不动产权第0007100号工业出让用地面积29246.90㎡,使用期限至2072年6月19日

房屋建筑物10项26187.74㎡、机器设备及附属物等整体评估价8631.80万元。

二、招募方案

(一)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征信;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能提供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流动资金,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以联合体参与投资的,应提交联合体投资协议,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主体需至少有一家符合上述第1项资格条件,且需同时符合上述第2项资格条件;

4、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投资人资格。

(二)投资人须了解和同意的事项

1、意向投资人须在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一个月内付清投资款;

2、重整投资人支付投资款后由管理人按法定程序清偿千颂食品公司债务;

3、意向投资人需在提交的《投资方案》中明确承诺,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提供相应的流动资金,确保千颂食品公司可以稳定生产并保障职工就业;

4、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必须符合开发区相关政策要求,具体情况请自行向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了解。如因不符合政策要求无法继续参与重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如因此给千颂食品公司、管理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重整投资意向函;

2)意向投资人基本经营材料;

3)意向重整投资人内部决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主管部门同意文件等能够证明该意向已经内部决策同意实施);

4)报名前一年内的财务会计报告、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等;

5)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盖章原件以及授权代理人相关资料等(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6)其他可证明自身优势资料等。

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含骑缝章),并标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7317时止;

(二)报名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中路1848号瑞德商务楼三楼安徽江律师事务所

(三)确定入围:管理人将于报名结束后5日内在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监督下确定若干入围意向投资人,召集入围意向投资人召开说明会;

(四)尽职调查:入围意向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针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财产情况、负债状况、经营情况等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予以配合;

(五)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尽职调查结束后,入围意向投资人根据其已掌握的债务人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投资方案》一式三份,投资方案内容应包括:投资对价、对应的资产范围、投资方式等,并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

(六)确定最终投资人: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组织各相关方组成遴选委员会进行评审,按照出价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等指标,对《投资方案》进行评审,在公开招募期间管理人也会向主要债权人征求意见,最终评审出最优和次优《投资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决议。管理人将根据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的《投资方案》确定最终投资人,并向中标的最终投资人发出《投资人身份确认书》,其他未中标的意向投资人由管理人在债权人会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出《投资人身份未确认告知书》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如虽有意向投资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参与本次招募,但相关《投资方案》经遴选委员会组织评审明显不具有可行性的,则本次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即告终止,管理人将不另行通知,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将在评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签订《投资协议》:最终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

上述各项工作的确切实施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

五、特别说明

(一)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上述财产现状进行投资,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三)本公告中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由此产生的纠纷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四)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管理人有权随时终止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六、时间节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7317时。

(二)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7717时。

 

 

安徽千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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