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萌医药有限公司清算案件公开选任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济南新萌医药有限公司清算案件公开选任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1 公 开 人:济南新萌医药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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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审计、评估机构:

2025617日,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116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受理许洪莉等五十位申请人对济南新萌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萌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574日,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1162号民事决定书,指定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担任济南新萌医药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梳理、核查新萌公司财务、资产状况,保障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管理人拟公开选任审计、评估机构对新萌公司清算案提供审计、评估服务,具体如下:

一、新萌公司概况

(一)新萌公司成立于20141114日,法定代表人为周红利,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为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200321787537F,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口镇街道办事处莱芜医药产业园10号楼,所属行业为西药批发,经营范围包含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生物制品(除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精神药品(限二类)批发;类、类医疗器械销售(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玻璃仪器、健身器材、小家电、日用百货、化妆洗涤用品、消杀用品、常温保存预包装食品及保健食品销售;房屋租赁、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根据新萌公司统计,截至20241130日,新萌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40072.54元(货币资金),截至2024630日,公司账面负债总额88165945.59元(流动负债)。

(三)新萌公司的相关信息,各投标机构可自行通过各合法公开的渠道进行查询。

二、选任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任审计、评估机构。

三、选任规则

1.本案釆取公开方式选任审计、评估机构

2.至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中介机构提交的资料,对各竞选中介机构进行综合评定,主要从中介机构注册人员规模、信誉、参与破产程序服务经验、可进驻现场人数、完成工作方案、时限、竞选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分,选择确定一家审计中标机构、一家评估中标机构及其对应的备选机构。选择确定中标机构及备选机构后,管理人电话通知中标机构及备选机构,对其他报名机构不再另行通知、解释。所有报名机构提交的资料,管理人不予退还。

四、工作内容

一)审计机构工作范围

审计基准日为2025617日。

本次审计工作范围为:

1.对新萌公司的财务分别进行专项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资产流向、资产状况等进行审计核实,完成管理人交办的其他与财务审计相关的事项;

2.案件终结时对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3.对涉税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或出具书面意见书

4.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对新萌公司的相关事项出具专项报告、书面意见,对审计基准日以后至破产程序终结期间发生的变动进行审计调整或出具书面意见,并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对报告、意见进行解释、说明;

5.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工作,出具债权审查意见;根据债权申报情况,协助梳理账面未申报债权情况;就诉讼、仲裁案件涉及的债权债务问题提供审计意见;

6.列席、参加破产工作的相关会议(例如债权人会议、债委会等),接受询问,对法院、管理人、债权人、新萌公司提出的相关问题给予答复,积极配合完成相关沟通解释工作;

7.与审计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评估机构工作范围

评估基准日为2025617

本次评估工作范围为:

对新萌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全部资产。评估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清点核查各类资产;(2)出具满足清算工作需求的评估报告;(3)出具破产偿债能力分析报告(4)出具其他与评估相关的报告、说明,如抵(质)押物物品清单等;(5)对新萌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外部债权、股东出资权益进行评估;(6)在变价出售破产财产时,对破产财产进行评估;(7)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对新萌公司的相关事项出具专项报告、书面意见,并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对报告、意见进行解释、说明;(8)列席、参加破产工作的相关会议(例如债权人会议、债委会等),接受询问,对法院、管理人、债权人、新萌公司提出的相关问题给予答复,积极配合完成相关沟通解释工作;(9)与评估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工作要求

1.审计、评估机构一经选定,须在管理人指定日期组织工作人员入驻新萌公司,开始审计、评估工作;

2.对新萌公司的审计,审计机构须在管理人指定时间完成初稿初稿完成后,管理人需对报告进行听证时,审计机构应予以参加,听取修改意见,并完成修改事项,管理人指定时间完成终稿。

3.对新萌公司评估评估机构须在管理人指定时间完成初稿初稿完成后,管理人需对报告进行听证时,评估机构应予以参加,听取修改意见,并完成修改事项,在管理人指定时间完成终稿。

4.管理人或人民法院临时决定的其他审计、评估内容,届时另行确定完成时间。

六、违约责任

审计、评估机构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审计、评估业务提交审计、评估报告含初稿等文件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五日以上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申报机构应当承担全部损失

七、报名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并入选全国各地、各级人民法院审计、评估机构名册;

(二)报名机构及其拟指派的工作人员近3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行业协会的处罚记录;

(三)报名机构及其拟指派参与服务的团队负责人、核心成员近3年内具备独立从事3个以上(含3个)清算案件的工作经验;

(四)报名机构及其拟指派参与服务的负责人、工作人员与新萌公司清算案件不存在利害关系,以及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职责的情形;

(五)报名机构指派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应具备办理企业审计、评估工作丰富的经验,申报机构拟派驻案件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资质的从业人员分别不得少于2;

(六)报名机构应当独立完成工作,不得再委托或合作完成;

(七)报名机构须能接受固定包干价,且报价已含有食宿费、差旅费、邮寄费等所有费用,食宿自理;

(八)审计、评估费用须根据新萌公司清算情况在清偿债权人债权时支付,具体支付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八、申报方式

申报审计、评估机构的单位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文件,以及与申报文件内容相应的证件、资料。申报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团队建设情况以及拟委派本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拟参与本案审计、评估机构团队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以及拟委派人员的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2.申报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入选人民法院审计、评估机构备选名单的相关证明;

3.申报机构近三年承办破产审计、评估工作的经验和工作业绩(有关数据以相关人民法院或破产管理人的相关法律文书、合同、报告等文书为准);

4.提供对于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工作思路,工作进度保障措施;

5.收费标准及初步报价(单独密封);

6.有关本项目的保密承诺书、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申报文件递交

1.纸质版申报文件一式应于202571817:00提交至管理人办公室(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南辛庄街225-12楼)申报文件须密封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文件电子版扫描件需提前发送至电子邮箱:jnxmyyglr@163.com

2.管理人联系电话:18766406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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