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巨擎起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印章、营业执照作废的声明

常州巨擎起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印章、营业执照作废的声明

公开时间:2026-06-23 公 开 人:常州巨擎起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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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巨擎起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印章、营业执照作废的声明

(2026)巨擎破字第1号

2026年6月5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根据姚曙东的申请裁定受理常州巨擎起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6月22日指定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州巨擎起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因管理人未接管到巨擎公司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在内的任何印章,以及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等章照,现公告如下:

管理人未接管到巨擎公司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在内的任何印章,以及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上述章照声明作废,任何违法使用、冒用等将依法追究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常州巨擎起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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