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乔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管理人接管营业执照的声明及企业公章、营业执照等作废的公告

浙江乔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管理人接管营业执照的声明及企业公章、营业执照等作废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5 公 开 人:嘉兴市嘉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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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30日作出(2024)浙0 402破申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王小康申请对浙江乔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雅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1月30日作出(2024)浙0402 破49 号决定书,指定由嘉兴市嘉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经调查了解到乔雅公司的证照及其他文书资料均由乔雅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韩亭保管。管理人多次与韩亭沟通,尝试接管乔雅公司的证照资料及其他文书资料,但韩亭表示暂不移交公司证照及文书资料。故管理人至今未能接管到乔雅公司证照资料及其他文书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乔雅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账簿等。现管理人公告声明浙江乔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所有印章及证照追溯自2024年11月30日起作废。自2024年11月30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证照产生的一切行为管理人均不认可,浙江乔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乔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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