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宣告江西和泰鑫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破产

裁定宣告江西和泰鑫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破产

公开时间:2025-07-10 公 开 人:江西和鑫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13次
  • 打印

    2024年8月2日,泰和县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江西南方物流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西和泰鑫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审理查明,江西和泰鑫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为 6526226.67 元,经管理人变价后债务人实际可供清偿的财产 共计人民币 101000 元,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本院认为,江西和泰鑫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其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又不 存在破产重整及破产和解情形,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 条之规定,本院于 2025年7月9日裁定宣告江西和泰鑫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破产。

   详情查看附件。

附件

2024赣0826破8号宣告债务人破产-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2024赣0826破8号宣告债务人破产-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