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印章、营业执照作废的声明

关于上海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印章、营业执照作废的声明

公开时间:2025-12-29 公 开 人: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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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沪03破10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作出(2024)沪03破1077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法院指定后,上海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及相关人员未向管理人移交上海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的所有印鉴、公章、营业执照。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案件顺利进行,防止上海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在破产受理后存在被滥用企业印鉴、证照、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侵害债权人利益,管理人特此声明:

管理人已于2025年9月13日在“国际商报”第10774期进行了遗失公告登报,上海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的所有印鉴、公章、营业执照自2025年9月13日起作废。

自作废之日起,因上述作废印鉴、公章、营业执照产生的一切行为与上海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上海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和管理人无关,上海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上海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和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作废日之前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经管理人追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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