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昌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平湖市昌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09 公 开 人: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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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2025年3月17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平湖市昌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明物业公司”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截至2025年5月30日,昌明物业公司尚欠职工债权总额226,265.87元。

如职工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可在公示截止之日起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表》等载明内容无异议。

平湖市昌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5月30日

附:1、平湖市昌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2、管理人联系方式: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168号钛合国际A座22楼,祁律师,13777363830。

平湖市昌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单位:元


序号职工姓名工资经济补偿金其他职工债权总额
1肖小梅54048.69//54048.69
2郦国兰89509.6682707.52/1722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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