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人民法院关于宣布三门鑫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的公告

三门县人民法院关于宣布三门鑫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1 公 开 人: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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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浙 1022 破 2 号之一

       2025 年 3 月 24 日, 本院根据周侗的申请裁定受理三门鑫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查明, 截至 2025 年 5 月 1 日,三门鑫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尚有债务 8 万元以上未清偿。 本院认为,本院裁定受理三门鑫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后, 三门鑫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且未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三门鑫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资不抵债,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条件。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 2025 年6 月 5 日裁定宣告三门鑫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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