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严华国个人债务清理公告及债权申报通知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严华国个人债务清理公告及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5-06-18 公 开 人:浙江多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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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华国债权人:

椒江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贺礼虹的申请,裁定受理严华国个人债务清理一案,并于2025年5月29日指定浙江多联律师事务所为严华国管理人。你(或你单位)应在2025年6月28日前向严华国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闻学路185-1号景龙中心办公楼701室浙江多联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李张毅,13732353098)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不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严华国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严华国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严华国管理人将根据债权申报实际情况及财产处置需要,决定是否召开个人债务清理听证会。若决定召开个人债务清理听证会,管理人将提前7日将会议具体时间与地点告知各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听证会。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特此通知

严华国管理人

2025年6月18日

附件

受理公告.pdf 下载
(2025)浙1002破申67号民事裁定书(贺利虹、严华国).pdf 下载
决定书(指定管理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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