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浙江绿顺新型包装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浙江绿顺新型包装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公开时间:2025-07-10 公 开 人:浙江六和(湖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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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湖 州 市 吴 兴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5)浙 0502 破 5 号之一

       2025 年 6 月 18 日,浙江绿顺新型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核,债务人对外负债额为 8781969.23 元,债务人名下无可供分配财产,且目前已发生破产费用 606 元。经浙江绿顺新型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人审核查明,浙江绿顺新型包装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6月23日裁定宣告浙江绿顺新型包装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浙江绿顺新型包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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