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兴市景湖置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嘉兴市景湖置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03 公 开 人:浙江东方正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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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兴市景湖置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南湖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3日作出(2024)浙0402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海潮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对嘉兴市景湖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7月23日作出(2024)浙0402破13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浙江东方正大律师事务所担任嘉兴市景湖置业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审查,现将嘉兴市景湖置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情况公示如下 :

职工姓名:陶立群,工资:7909.8元;

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将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日至7月15日。

职工从公示之日至公示日期届满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并提供相应证据资料;管理人经复审认为不应更正的,可于接到管理人不予更正的书面通知起15日内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管理人按无异议处理。以上情况,特此通知!

特此公示

                        嘉兴市景湖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1日

管理人联系人:夏云峰,联系电话:13067618820,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国开商会大厦1号楼9楼9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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