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人民法院:(2025)浙0523破8号——安吉兴杰家具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安吉县人民法院:(2025)浙0523破8号——安吉兴杰家具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7 公 开 人:安吉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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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

( 2025)浙 0523 破 8 号

本院根据安吉三兴海绵厂的申请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裁定受理安吉兴杰家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兴杰公司”) 破产清算一 案,本案按简化程序审理,并于同日指定安吉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兴杰公司的管理人。兴杰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前向兴杰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 99 号商会大厦 C 座 9 楼安吉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5857253916 商路路),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 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 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 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 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兴杰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在安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安吉县天荒坪北路 501 号)递铺法庭一号法庭召开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时,如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0二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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