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25)浙0302破20号——浙江禹华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25)浙0302破20号——浙江禹华建设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5-07-10 公 开 人:浙江建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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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禹华建设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公示

2025 年5 月6 日,经申请人刘汉典申请,鹿城区人民法院以(2025)浙 0302 破申 17 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浙江禹华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7日以(2025)浙 0302破 20 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建桥律师事务所担任浙江禹华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通过向国家税务总局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浙里办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查询、温州市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永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永嘉县劳动保障管理中心查询,并与部分职工以及债务人股东徐鹏核实,确认职工债权13名,金额共计263660元,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为23645.82。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式日期至2025年7月24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记载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人提供书面证据并书面申请要求更正。

特此公示。

浙江禹华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二五年七月九日

附:《职工债权表》

管理人联系方式:陈铖,电话15058396578,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恒隆商务楼14层。

附件

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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