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人民法院:(2025)浙0383破11号——浙江慕澜科技有限公司

龙港市人民法院:(2025)浙0383破11号——浙江慕澜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5-07-09 公 开 人:温州道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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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龙港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浙 0383 破 11 号

本院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根据浙江大通磁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裁定受理浙江慕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时决定适用快速审理,并指定温州道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该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地址: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901室,邮编:325000,联系人:叶文潘、鲍建珍,联系电话:13868872611、18367721233),申报时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逾期未申报的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理。该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地址:浙江省龙港市海港路 1180 号)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龙港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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