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鹏宇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公告

诸暨市鹏宇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9 公 开 人:浙江新希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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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法院根据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街亭支行的申请,于2025年7月1日裁定受理该公司对诸暨市鹏宇服饰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一案,并指定浙江新希望律师事务所为诸暨市鹏宇服饰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诸暨市鹏宇服饰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 年8月22日(含 22 日)前,向诸暨市鹏宇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间:每周一至周五;申报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万丰广场 B 幢 17 楼;邮编:312500;联系人 及 电 话 : 潘 孟 雁 、潘 鹏 杰 , 手 机 号 码 : 13967589279 、13732463687】。

本院定于 2025 年 9 月 2 日上午 9 时 30 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召开方式请电联诸暨市鹏宇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具体内容可详见附件文件。

附件

诸暨鹏宇公告.pdf 下载
管理人决定书-鹏宇.pdf 下载
诸暨鹏宇通知书.pdf 下载
民事裁定书(受理破产与指定管理人)-鹏宇.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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