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法院:(2025)浙0382破10号——温州黔龙电气有限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2025)浙0382破10号——温州黔龙电气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5-07-18 公 开 人:浙江越人(平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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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5)浙0382破10号之一

本院于2025年5月27日裁定受理温州黔龙电气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越人(平阳)律师事务所为该案的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债权人应于2025年7月16日前,向温州黔龙电气有限公司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158号三楼浙江越人(平阳)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德允、周海珊;联系电话:13958901882、13626507053】。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担保,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依法处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7月23日上午9时在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召开。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6、黔龙公司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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