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法院:(2025)浙0382破45号——蔡方胜

乐清市人民法院:(2025)浙0382破45号——蔡方胜

公开时间:2025-07-25 公 开 人:浙江天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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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5)浙0382破45号

2025年7月23日,本院裁定受理蔡方胜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 2025 年7月 23 日指定浙江天经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蔡方胜的债权人应自2025年8月30日前,向蔡方胜管理人(联系人:郑秀静、郑青舟;联系电话13868700132、13506674035;通信地址:浙江省乐清市汇丰路2号三楼浙江天经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25600)申报债权。本院已作出限制消费令,限制蔡方胜从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本院定于 2025 年9月 16 日下午 15 时 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申报公告破45号- 蔡方胜.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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