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人民法院:(2025)浙0523破16号——安吉凯琦尔智能家具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安吉县人民法院:(2025)浙0523破16号——安吉凯琦尔智能家具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5 公 开 人:浙江振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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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

( 2025)浙 0523 破 16 号

本院根据安吉冠品家具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 裁定受理安吉凯琦尔智能家具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凯琦尔 公司”) 破产清算一案,本案按简化程序审理,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振源律师事务所为凯琦尔公司的管理人。 凯琦尔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前向凯琦尔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 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 99 号商会大厦 C 座 18 楼; 邮政编码:313300;联系电话:18267275780;联系人:姜政律师), 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 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 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 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 权利。 凯琦尔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5 年 9 月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在安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安吉县天荒坪北路 501 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如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 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0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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