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人民法院:(2025)浙0523破20号——汪立新-债权申报公告

安吉县人民法院:(2025)浙0523破20号——汪立新-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5 公 开 人:浙江振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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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

( 2025)浙 0523 破 20 号

本院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裁定受理汪立新个人债务集中清理 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振源律师事务所为汪立新的管理人。 汪立新的债权人应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 99 号商会大厦 C 座 18 楼;邮政编码 313300;联系电话:18267275780;联系人:姜政律师)申报债权。本院已作出行为消费令, 限制汪立新从事高消费行为及担 任营业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担任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监事等。

本院定于 2025年 9 月 3 日 14 时 30 分在安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安吉县天荒坪北路 501 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 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0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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