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2025)浙0109破28号——杭州宏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2025)浙0109破28号——杭州宏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时间:2025-07-30 公 开 人: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167次
  • 打印

竞买公告

杭州宏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9月1日10时至2025年9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破产强清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杭州宏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不予退还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文字情况说明、照片、视频、附件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按照成交价总额的0.5%支付软件服务费给破产强清平台;

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按照成交价总额的0.5 %通过淘宝平台支付链接向拍卖辅助机构浙江一锤定音科技有限公司缴纳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负责标的展示、推广,接待咨询、看样、参拍指导、税务咨询、及协助管理人办理财产交割等资产处置的相关辅助事宜。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电话:18957576235;联系人:毛先生。

上述费用缴纳期限为竞拍结束之日起的30日内,由买受人除支付成交款之外,另行足额支付。未成交者,不产生任何费用。

5.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请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考虑本次拍卖标的可能隐含的瑕疵风险,并经认真调查了解且在确定能够承受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出是否竞买的决定,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拍卖标的物

1、拍卖标的:杭州宏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在杭州邦联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认购的118.65万股(所对应在杭州邦联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约占股份总数0.339%);具体以成交后股权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提示:杭州宏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总持有杭州邦联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185.87万股(占股份总数3.3882%)。本公告分割拍卖其中的118.65万股(约占股份总数0.339%);该股份相应的质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开发区支行。其余股份另行公告分割拍卖。

2、被投资企业概况:

1、杭州邦联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江东工业园区青六北路1115号

法定代表人:程灵平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494666113

注册资本:叁亿伍仟万元

成立日期:2003-05-20

营业期限:2003-05-20 至2053-05-1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 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 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登记机关: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杭州邦联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和出资额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额(万元)
1浙江邦隆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60%21000
2顺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9.4120%10294.20
3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4.5528%1593.48
4杭州宏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3.3882%1185.87
5宁波睿鲲投资有限公司2.6470%926.45
合 计100%35000

杭州邦联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5000万元,杭州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报告号:天健验[2010]117号)显示,已实缴资本35000万元。

4、杭州邦联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杭州邦联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未设立分公司,无子公司。

注:以上数据摘录自《杭州宏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邦联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3.3882%股权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被投资企业当前实际经营状态相应数据及工商登记为准。竞买人应自行勘察、调研杭州邦联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现状,经慎重考虑后,决定参与本标的竞拍,参拍后视为同意接受投资标的公司一切现状、已知或未知瑕疵及潜在风险。

三、评估参考价及起拍价

杭州宏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在杭州邦联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认购的118.65万股(所对应在杭州邦联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约占股份总数0.339%)。截止2024年11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该股份对应的评估参考价折算为:223.9499万元。

起拍价:156.7649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或1万元的整倍数。

四、特别提醒

1、本次参考材料《杭州宏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邦联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3.3882%股权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管理人调取自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1月30日,在执行阶段转破产程序前已制作。由于被投资企业杭州邦联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处于存续状态下自主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4年11月30日至本次拍卖过程,及拍卖成交后股权变更登记前,被投资公司管理层依据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不排除存在重大资产转让情况,或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权益受损等情况,导致股权价值出现重大波动,管理人对此不作保证;竞买人参拍前须充分预见参拍公司股权相应的投资风险因素。

同时注意到,评估报告中表述了:“本次评估不考虑可能存在的控制权溢价或缺乏控制权折价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评估机构出具的股权评估价是股权价值的参考咨询数据;由于评估报告系评估机构在特定假设和限制条件下作出的咨询理论资料,且评估使用的公司财务申报数据未作审计;不排除股权评估基准日评估值及实际经营状态、市场价值存在差异,使用时存在局限性。故,本次可供查阅的评估报告内容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使用,不作为本次拍卖文件的必然组成附件,不得以此作为瑕疵请求权的依据。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因该报告中的描述与股权资产市场价值差异等,向管理人提出异议或赔偿请求;请竞买人在参拍前仔细阅读资产评估内容及资产评估机构的特别事项说明、评估假设条件等;管理人对该报告中的数据准确性不作保证。

3.当前杭州邦联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及资产现状、负债情况等,请自行向杭州邦联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咨询,必要时管理人给予协助对接。

4、由于本次拍卖的杭州宏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在杭州邦联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认购的118.65万股(所对应在杭州邦联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约占股份总数0.339%),属于拍卖杭州宏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对外投资公司股份,且拍卖的118.65万股未超过杭州邦联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总股份比例半数(非控股)。股权转让登记后,买受人作为公司股权投资方,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参股股东的权利及义务。

5、本次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拍卖应付款后,管理人将申请法院出具成交确权裁定等法律文书,及申请法院解封、注销股权质押等手续后,由管理人向税务机关缴纳转让方税款,随后买受人自行办理缴纳受让方的完税及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管理人办理上述流程手续需要一定时间,管理人将尽快办理,但具体时间不作承诺。

6.本次拍卖成交后,在股权变更登记期间产生的交易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具体税种、税率、及纳税期限等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机关咨询。买受人应当及时按照税务机关有关规定缴清受让方的交易税费(逾期缴纳的或将产生滞纳金)。

标的物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登记费用由买受人负担,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如存在需要缴纳其他未明确交款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萧山区税务局、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7.买受人根据自身情况及邦联氨纶公司股权受让资格要求,自行了解能否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是否符合登记条件以及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手续所需要的时间。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及被投资企业邦联氨纶公司询问确认,与管理人无涉,管理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8.本次拍卖是依法经公告程序,拍卖中提供的标的信息资料仅供参考使用。今后在股权实际取得过程中如发现与竞买人(即其后买受人)的心理预期或勘察、调研过程中有差异的,均以实际取得现状实物为准,不影响拍卖成交价。管理人对此不作保证,买受人应无条件的接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及责任。

五、买受人应当在法院裁定确认所有权之日起七日内与管理人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管理人将标的按现状交付买受人,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但如遇到下列特殊原因,管理人可据实予以延期:①遭遇不可抗力,且管理人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告知买受人的。②为配合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县级以上各类主管部门采取的行政措施或因涉及刑事案件出现的查封、扣押而导致延期交付的,管理人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告知买受人,管理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三日前与管理人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二天(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股权看样系竞买人自行调研企业经营状况,不组织实地踏勘),联系人:毛先生,联系方式:18957576235。

八、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参拍前,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标的的取得资格。因竞买人自身不符合受让条件参加竞买的,造成无法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等损失,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本次拍卖开始前与辅助机构联系或辅助机构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有权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应于开始拍卖三日前联系管理人并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及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九、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确定最高价竞买人(具体详见竞价系统显示的倒计时)。

十、成交后,余款支付、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本标的物竞得者(又称“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规定时间(起拍价200万以内为10天,200万-500万为20天,500万以上为30天,拍卖结束当天开始计算)内缴入以下账户(户名:杭州宏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发支行,账号:201000387312978)。

3、成交后,破产强清平台软件使用费为0.5% (详见拍卖平台首页收费标准);拍卖辅助机构综合服务费为0.5 %,上述参拍费用缴纳期限为竞拍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由买受人除支付成交款之外,另行足额支付,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则买受人无权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并须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买受人通过成交后淘宝通知的支付链接缴纳。

4.本次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规定时间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视为悔拍,以及买受人明示其悔拍等情形)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原参拍费用及因买受人违约而重新拍卖导致拍卖款利息损失(本次拍卖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拍卖付款期限截止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上述费用由原买受人承担。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本次拍卖系管理人对破产企业财产进行处置而使用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不同于司法拍卖,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相关司法解释,鉴于网拍平台系统原因,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竞价结果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竞买人在竞买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同时发布的竞买须知。

拍卖辅助机构联系方式:18957576235。

杭州宏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18367523589;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东二路107号万达财富大厦16楼。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杭州宏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30日

竞买须知

杭州宏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9月1日10时至2025年9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破产强清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审理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联系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确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债权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始拍卖三日前联系管理人并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及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确定最高价竞买人(具体详见竞价系统显示的倒计时)。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因前述诸多事项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属性、现值、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起拍价200万以内为10天,200万-500万为20天,500万以上为30天,拍卖结束当天开始计算)将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余款)缴入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宏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发支行,账号:201000387312978),并在缴款后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到拍卖辅助机构处(诸暨市东旺路208号奇爱联合大厦十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其他参拍成交费用,按约定缴清。

九、竞买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因买受人违约而重新拍卖导致拍卖款利息损失(本次拍卖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拍卖付款期限截止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上述费用由原买受人承担。

十、买受人应当在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所有权之日起七日内与管理人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如能过户,则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是否符合过户条件以及办理过户手续需要的时间,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询问确认,与管理人无涉,管理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全部税、费各自承担(详见拍卖公告)。

标的物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为便于竞买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破产强清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竞买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拍卖辅助机构联系方式:18957576235 。

杭州宏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东二路107号万达财富大厦16楼。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杭州宏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30日


加载中...